标题:一次比赛中的两次判罚失误!足协评议称南京城市应得点球,石家庄进球存在越位 内容:
在最新的裁判评议中,中国足协就中甲联赛第12轮石家庄功夫与南京城市的较量中出现的两次误判进行了分析。首先,在比赛的第16分钟,裁判判定石家庄功夫的16号球员在防守时犯规,并认为这个犯规发生在罚球区外,因此判给南京城市一个直接任意球。然而,南京城市方面对此判罚提出了异议,认为对方的犯规实际上发生在罚球区内,理应判给点球。 对此,评议组的多数成员认为,南京城市的39号球员在争抢时率先触球,而石家庄的16号球员在争抢过程中动作迟缓,结果导致对39号球员的草率犯规。因此,纠正判罚意见,他们认为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判罚点球给南京城市,而裁判的判罚实属漏判。 其次,在比赛的第44分钟,石家庄功夫的10号球员进球,裁判裁定该进球有效。南京城市对此再次提出申诉,认为石家庄的15号球员在争头球的过程中,10号球员处于越位位置,因此这次进球应被判无效。 经过评议组的仔细审查,他们一致认同南京城市的申诉,从现有的视频证据来看,石家庄功夫的15号球员在争顶时确实触球,而此时10号球员正处于越位状态,触球也构成了越位犯规,因此本次进球应当被判为无效。此外,评议组还指出,在15号球员争抢头球的过程中,与南京城市球员之间的接触属于正常争抢的范畴,并未构成犯规。因此,裁判认定进球有效的决定也是错误的,属于漏判越位犯规。